好女不养狗,好男不养猫

男人很容易就能把一个女人忘记,但他的狗不会。

昨晚我和刁姐在路边闲逛,一只苏牧从马路对面冲了过来,脖子上还挂着绳,疯狂扭着屁股就要往我身上扑。刁姐一下子把我拉开,傻狗一击不中,贱兮兮的趴在地上,开始一下一下舔我的脚。

温热的舌头上还带着倒刺,酥酥麻麻的触感让我几乎站不住。我知道这现实说出来有点残酷,可咱们一码归一码,在口活方面,男人可比狗差远了。

这也是为什么,每次遇到溜大型犬的女人,我都会多看两眼的原因。

很快马路对面跑来一个阿姨,喘着大气捡起狗绳问我,你们认识?

我承认我撒谎了,我说不认识,狗狗可能认错人了吧。
刁姐不知道情况,挤过来跟着帮腔,阿姨你遛狗可得看好啊,还好就是舔两口,这要是啃两口我们家晨儿可就废了,大姑娘还没出嫁呢。

阿姨脸上有点挂不住,不停的给我道歉,最后我看不下去拉着刁姐先闪人。
其实呢,我不但认识这只傻狗,我还认识傻狗的主人。

他姓谢,他的狗,叫谢三哥。

我们两年前在圈里偶遇,好了差不多一个月。当时我天真的以为,他会和他三哥一样老实。

最近我看到一个很有意思的说法,在感情世界里,女人更像是猫,好奇心强烈,喜欢试探,但真正想认定一个东西,会经历一段艰难的过程。

男人呢,更像是狗,只要有了决定,就会变得执着,这种执着不分好坏,只看喜好。

我个人觉得,关于男人像狗的这个说法相当在理,他们的执着方向千差万别,却同样的铿锵有力。

可能曾经的某位犬类祖先,认为吃屎是一件怡然自得的事,规矩传承了几万年下来到了今天,哪怕是平时吃惯了高品质狗粮的狗,路上见了屎,一想起祖先遗训,不闻两口决不罢休,这就是传承的力量。

或者说,这种程度的传承本就是一种执着。

不过无论是执着或者有好奇心,男人和女人,在性瘾患者的圈子里,都要遵守很多规矩。例如野男人只能见一次,见完以后不要留下任何联系方式。女人呢,可以亲也可以抱,但一定不要搂她的腰。

我知道你想问为什么,有很多人都会问。

答案很直接明了,也很简单,搂女人的腰容易搂出来感情,男人见两次更容易见出来感情,掺杂了感情的性瘾患者,很容易在接下来的日子里,变得不体面。

但凡事都有例外,这就像庙里高段位的和尚,每天大口喝酒大口吃肉,也能给自己找出一套合理的说辞,什么酒肉穿肠过,佛祖心中留。

你让刚进寺庙的小和尚喝酒吃肉试试,肯定要被方丈抓来毒打一顿,然后丢下山去,永世不得再入佛门。

呐,这就是我为什么偶尔会和喜欢的男人见两次,甚至和老海,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都没有分开。我不是小和尚,如果XY圈里也分段位的话,我应该也不是酒肉和尚,姐是方丈倒差不多。

好女不养狗,好男不养猫,这是前辈留下的文化精粹。

当初我喜欢姓谢的这个家伙,起初就是因为他的狗。当时的谢三哥一岁不到,年轻气盛,见了谁都要嗷两嗓子,好显示自己作为傻狗的霸气,唯独我好像是个例外。

第一次见面,我们提前约好在徐家汇公园。周末的上午,有不少老头老太太闲不住,在公园里八仙过海,刀枪剑戟斧钺钩叉,应有尽有。大城市的底蕴就在这里,只有你想不到,没有看不到的。

我躲在公园深处的长椅上,心里两个小人,一黑一白,暗暗较劲了十几分钟。

白色的小人说,再等等吧,至少是个男人,就这么走了太可惜了。

黑色的小人说,等你大爷啊等,这种不守时的男人,就该丢在塘里活活溺死,再等下去我就要炸了!

两个小人越吵越凶,渐渐的黑色小人掐住了白色小人的脖子,大有不掐死誓不罢休的架势。在我起身准备走的那一刻,长椅后面的草丛里传来一阵狗叫,谢三哥拉着小谢,就这么华丽丽的出场了。

从前我在老家听人说过,狗这种动物么,是通人性的,甚至还通一点点的灵性。

村子里再凶的狗,只要见了它认可的人,脾气都得收一收。通常家狗会怕两种人,一种是家里的老爹,另一种是男主人的老婆,无论是已经成为老婆的,还是即将成为老婆的,狗都能分辨的出来,也都要怕上三分。

我知道这里面有一些玄学的成分,不过谢三哥在见到我的第一面,就乖乖的趴在地上,用匍匐的姿势挪到我的脚边,然后忘情的开始舔。

都说狗养久了会越来越像主人,可能到了我这里有了先入为主的成分。没过多久我发现小谢和谢三哥竟然有同样的习惯,凡事能动嘴就不会动手。

我反正是不在意的,体验好了就行。除了唯一的一点,让我觉得有点违和。这种喜欢舔的习惯,特喵的哪里是狗像主人,明明是主人像狗嘛,不过我喜欢。

我们的分开,和狗应该没什么关系,也能说有一点关系。

在我和小谢住了有二十来天,谢三哥也和我打成一片,小谢几乎连主人地位都要不保。

我一直觉得我和谢三哥之间,有一种神秘的友谊,这种情感跨越了种族,但依然逃脱不了世俗的牵绊。每次我和小谢去卧室,三哥必然要跟着一起,坐在床头既不叫唤也不乱动,就这么静静的看。

后来小谢先受不了了,嚷嚷着要把狗带去阉了,被我拦了下来。不过后来三哥再也不能进到卧室里来,只坐在门外静静的听。每次除非看到我出来,才会慢悠悠舔我一口,再摇着尾巴走开。

平静生活的转机,出现在一个周五晚上。我和三哥在客厅看电视,琅琊榜,梅长苏和郡主终于相认,一对璧人在城外的凉亭里哭成泪人,我也哭成了泪人。

小谢不知从哪里带了一个男人回来,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的,两个人叫我一起进房间。

我眼泪都没擦就站起来骂,CNM的,你把我当成什么了?回家叫你M来和你一起进房间吧,傻逼。

两个禽兽终于露出了真面目,一左一右从沙发两边走过来,架起我往屋里走。

我之前看过很多姑娘,在一起讨论女生面临强奸,应该怎么应对。有不少姑娘对自己很自信,说只要奋力挣扎,男人肯定不能得逞。

实际上呢,当真实的强奸来临,现实往往相当残酷。无论我怎么用力,双腿乱蹬,整个人都被抬的都浮空了,起不了任何效果。

那一瞬间我想了很多,一种又一种可能,凌辱、虐待,甚至死亡。无论哪一种,结局都不会美好。在我快要被抬进卧室,几乎要放弃挣扎,那个不认识的男人,忽然就松手了,我一下子被扔到了地上,摔的脑袋发晕。

谢三哥死死咬住了他的胳膊,头部拼命的左右摇晃。该死的男人怎么也挣脱不开,开始一下一下地砸三哥的头。

那是一只一岁不到的狗,脑袋被拳头砸中,骨头和骨头碰撞,发出清脆的砰砰声,他依然死死的咬住嘴巴不放。

我和谢三哥的故事,到了这里,确实就戛然而止了。

我连落下的衣服都没要,一口气跑出了那个房间,跑出了那栋楼,再也没回去过。

谢三哥没有跑出来,当时我不能确认他还能不能出来,或者,他到底应不应该跑出来。毕竟他真正的主人,姓谢,不姓陈。

路是我自己选的,男人是我自己认的,责怪任何人都没有意义。无论结局好坏,都应该我自己承担。这是一个落魄的女人,最后的体面。

只是当刁姐牵着我的胳膊,一步一步的往前走。我还是没忍住朝后面看了一眼,谢三哥也回头朝我看了一眼,我很想过去抱抱他,我真的很想。

我对刁姐说,姐你知道吗,狗一直都是狗,人有时候却不是人。
刁姐没听清楚,问我,你说什么?

我说没什么,咱回家去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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