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的时候我还是个高二学生,现在想想那是我人生中的知识巅峰。上知天文下知地理。年级排名也从未掉出过二十。我们高中被称为“XXX高级监狱”。
女生头发长了要剪,穿了短裤要回去换。长得一般,脸上还有几个青春痘。怎么形容呢?就是你们高中的时候那种除了成绩外毫不起眼,逢考试被老师拎出来一顿夸得乖孩子。
那是一个偶然的中午,我去图书馆找书看。偶然的拐入一侧书架,偶然的扫过一排书脊,偶然的看到了那本我人生思慕的启蒙之作——《O的故事》,我前后张望,周围空无一人,小心翼翼的从书堆里拿出它。旧旧的书面。一看就是放了很长时间。我读的很慢,好像要把每一个字都印在脑海里。
每一段剧情的更迭都牵动着我浑身的每一根神经。我的头皮有些发麻,呼吸很轻。这是一种令人异常舒适的感觉。当人在被真正感动的时候才会有的感觉。
那个中午我破天荒的最后一个回教室。老师同学的目光如光似电,他们好像能看穿我今天中午干了什么。我低着头回到自己的座位。图书馆每天五点关门,唯一可供我们去读书的时间就只有中午。
那一周天天如是,我的直觉告诉我,这不是一般的“小黄文”,它背后的作者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。和同时期的网文相比,它也不乏对性的描述,但剥开直白赤裸的本相,更多的是精神上的享受。
两年后
那个时候我没有手机也不能上网,我不知道这个作者的更多信息。时隔几年,我上了大学,才了解到她。这是法国女作家波莉娜·雷阿日在1950年写的,那是二战结束,她的文风却颇有精英文学的风范。比起现在幼稚恶俗的总裁high文,半个多世纪前的这位法国女士非但没有YY嘴炮,反得了一个“双偶文学奖”。此奖在整个思慕文学史上都是非常有里程碑式意义的。
《O的故事》里就是一个名叫O的女生被自己的情人诱拐的一个与世隔绝的古堡里。那里是所有思慕爱好者的乌托邦。琳琅满目的道具,严酷的制度,复古气派的庄园,繁复屈辱的礼节。男人们趾高气昂的展示着自己的“权力”,女人们身着精简的蕾丝裙,既展示自己的身体,也为了方便行事。
这个城堡就是碾碎所有的身份和尊严,感官和自由。绝对的压迫和服从。营造出这个只有在奴隶时代才有的社会。蒙昧而原始,在这样一个逃离道德法律的封闭环境里,集体的约束性更容易让人疯狂,让人屈从,
这样的“会所”存在在现代社会中是不可能的,因此让它在作者的笔下产生,想象的世界里没有规则框架。
欺霜傲雪的O
这里我仍然用欺霜傲雪这个词来形容O
O深爱着她的情人,对他言听计从,所以当她知道自己被带入城堡里,心里的背叛,心碎,羞耻,刺激…….她都埋藏在心底。在经历过城堡之后,又被这个王八蛋情人转手送给了一个重口味老男人。O默默的承受着,只因为她爱她的情人。
如果事情到这结束,那这本书跟各类奖项肯定是无缘的了。在法国也就是地摊小说的级别。O的厉害在于,不论是被鞭打,被TJ,被束缚,被XR,被忽冷忽热,但是,我们都忽视了她的内心,这样一个被…..的女子,她的痛是真的,她的爱是真的,她对男人的征服也是真的。她的风情万种就是最厉害的武器。“目空一切,傲比君王”的男人不过是欲望的附庸。那究竟,到底是思征服了慕,还是被思被自己那点欲望征服了。
吾愿以遍体鳞伤换你不离不弃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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